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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建邺区学区制管理、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

来源:南京奥数网   作者:建邺区教育局   2016-05-27 12:35:23

  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行学区制管理、集团化办学的实施办法

 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(国发[2012]48号)》、《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》(苏政发[2012]148号)的要求,为进一步提高全区优质教育覆盖面,办好每一所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化、多样化的教育需求,现就南京市建邺区学区制管理、集团化办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:

  一、指导思想

 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以提升教育质量为目标,以创新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为动力,将学区制管理和集团化办学作为“十三五”提升义务教育品质的双轮驱动战略,科学统筹和整合区域教育资源,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、辐射、示范和带动作用,不断缩小校际间的差距,努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,让学生享受更加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。

  二、工作原则

  (一)坚持优质发展。从“学有所教”向“学有优教”转变,从注重硬件建设向注重软件建设、加快放大并合理配置优质资源,引导区域内所有学校提升内涵,办出特色,办出水平。

  (二)坚持均衡发展。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,进一步均衡配置硬件资源,加强校长和教师流动,使骨干教师在各校所占比例大体相当,不断缩小校际间的差距。

  (三)坚持共享发展。不断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引领辐射作用,让广大教师、学生和家长更有获得感,让教育发展的成就惠及更多的老百姓。

  (四)坚持特色发展。鼓励学校打造具有自身办学特点的特色,逐步建立和培育特色教育项目,努力形成特色教育品牌,让学区和集团内的学校形成错位发展的格局。

  三、全面推进学区制管理

  在《建邺区义务教育学区制与联校制管理办法》(建教发[2011]81号)文件的基础上,继续深入推进学区制管理,将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地理位置划分成为若干学区,形成一所初中对应几所小学的格局,学区内的中小学组成校际联盟,进行学区制管理。学区建立“二会四制”管理运行模式。

  (一)成立学区教育议事委员会。聘请街道分管教育副主任(社区主任)担任委员会主任,日常工作由街道(社区)教育咨询员负责牵头联系,成员由教育专家、学区内学校的校长、派出所分管领导、家长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社会各界代表共同组成。凡是聘为主任或成员的人员,聘期为三年,“委员会”关注和支持学区内每所学校的发展,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学区工作的协同发展会,协调和调动学区内各级单位和组织的积极作用,及时收集并反馈学生及家长、社会群众对学校的意见建议,不断营造共建、共治和共享的教育生态环境。

  (二)建立学区校长联席会。建立以学区内所有学校校长组成的学区校长联席会。由学区内的中学校长为校长联席会召集人,实行校长轮值负责制,每年由校长联席会确定当年校长联席会的主席,通过组织召开学区校长联席会,确定学区发展的主题,谋划学区发展的方向、统筹学区每年的工作、协调学区内的教师流动、保证学区内的联片教研、通报学区内发展状况、商讨学区工作改进措施等。校长联席会每学期召开不少于两次。

  (三)推行首席教师制。首席教师由中、小学名特优教师领衔。首席教师由校长联席会推荐,报区教师发展中心认定,认定后发放“特聘研训员”聘书,按照计划有组织开展的学区教研活动认定为区级教研。首席教师负责学区教研计划的制定及学区教研活动的开展、有针对性地做好学区教师的培训工作、协助安排学区内骨干教师的均衡配置、加强学区教学质量的调研监控。

  (四)实行学区学科教学中心组制。构建学区学科教学中心组教研模式。教学中心组在校际学科教研、中小学衔接、中小学课堂文化交流上开展针对性研究。中心组成员由学校推荐,校长联席会认定。每学校每学科推选学科中心组成员1人,协助首席教师开展教学质量调研,落实学区联片教研计划,其中中小学衔接的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。

  (五)强化督学责任制。为每一个学区配备1-2名责任督学,将督学工作与学区管理督查结合。由责任督学对学区内的学期工作安排、学校执行教育法规、规范办学、国家课程的开齐开足、安全稳定等情况进行督查、指导和评估。责任督学列席校长联席会、不定期参加学区的各项活动。

  (六)试行学区整体考核制。逐步建立并完善学区管理的系统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,将学区整体考核机制纳入对学校的年度绩效考核与目标考核中。从学区发展的总绩效、学区目标的总达成、学区内学校的均衡发展、中小学之间的生源输送、初中办学绩效的小学追踪等方面对学区发展进行考核,考核结果与学区内的所有学校关联。

  四、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

  集团化办学是将一所品牌学校和若干所学校组成的,以充分发挥品牌学校辐射引领作用为主导的教育发展联合体,遵循“独立设置、集团运行、资源共享、错位发展”的原则。

  (一)成立理事会。成立由区教育局领导、集团核心单位校领导、各成员单位校长组成的集团理事会。集团理事会主要任务是在集团办学方向、师资合理调配、优质资源统筹上形成相对稳定的合作领域和工作程序,以使集团活动制度化,进而取得整体优化的实效。

  (二)集团运行。由集团理事会通过建立集团章程的办法管理集团的宏观运行。集团内成员学校都是独立法人单位,集团内学校在文化标识、育人理念、办学目标、管理模式等方面相对统一。其中品牌学校是集团化办学的核心,需要承担更多的组织协调、品牌辐射的责任。

  (三)资源共享。集团内学校在课程资源、教师研修、质量监控、硬件设施等方面共享优质资源。通过内部研修合作平台与集团名师资源共享课程资源。通过集团课程顶层设计、学校课程发展规划引领、特色教师培训跟进,以及更灵活的学校跨校选课等举措,打造全面多样、品质上乘的集团特色课程群。坚持教师通识培训集团统一、学科教学研训集团内资源共享。通过邀请名师专家、定期举办学术论坛、骨干教师开设示范课和观摩课,加快集团内教师专业发展,真正形成学科高地。同时积极推动集团内各学校校舍场地、设施设备等教育资源的共享。

  (四)错位发展。集团内既有统一的协调和管理,以保证同样的教育品质,各校之间又相对独立,追求各自的办学特色。各校通过落实集团章程做好教育理念的顶层设计,构建集团内部多层次学习——实践——研究体系,使共同的教育理念渗透到课程建设、教学改革、教师发展、学校管理与环境文化当中。同时,尊重各校的发展历史、周边环境和已形成的办学特色,使集团内的所有学校都实现共性与个性的有机结合。

  五、组织实施

  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区教育局成立学区制管理和集团化办学领导小组,将这两种办学体制作为综合改革重点项目予以推进,加强顶层设计,明确目标任务,落实和推进各项举措和改革进程,全程关注和监控。

  (二)加大经费投入。区教育局每年安排学区制和集团化发展的专项经费,用于办学补助,保障学区和集团化学校骨干教师流动、师资培训、课程开发和特色活动等方面的经费需要。

  (三)完善督导评价。区教育督导室建立学区制管理和集团化办学督导评价制度,在评价要素上,首先是规划的评价,通过规划评价集团、学区的定位、目标、举措、机制和保障等整体设计情况;其次是实施过程的评价,着重看规划执行情况、解决问题的举措和取得经验等;第三是效果的评价,结合区教育局对学校的考核,评价学生、教师和学校成长与发展情况,建立激励引领机制。适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,同时面向家长、社区开放,建立社区和家长参与学区制、集团化办学评价的机制。

  (四)加强教师流动。探索多种途径的学区、集团内师资流动方式,推动教师在学区、集团内的合理有序流动,使教师由“学校人”变成“集团人”或“学区人”。流动方式主要采用刚性流动与柔性流动、发展性流动与结构性流动相结合。当集团内学校区级以上骨干教师超过15%时,实施骨干教师输出流动。中、高级职称岗位超编的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。原则上,在中级职称岗位工作满10年以上的教师实施流动。对流动的教师在绩效考核、职称评定、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。

  (五)营造良好氛围。坚持典型示范、以点带面,通过媒体宣传、“双万活动”、“五进活动”加大宣传力度,对学区制、集团化办学中涌现出的“家门口的好学校”以及对推进学区制管理、集团化办学中取得经验与成效及时进行总结宣传,引导和动员全社会理解、支持学区制管理、集团化办学,营造支持建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氛围。

  附:建邺区2016年集团化办学学校一览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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